一、开庭,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总结争议焦点,询问后,双方开始的法庭辩论,应该重点围绕这3个点进行:
1、针对法官总结的案件焦点进行辩论:
法官总结的案件焦点,是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基础得出的,案件焦点问题的解决,就能够为诉讼请求的支持与否提供最大的支持。因此,你要重点围绕焦点进行辩论,有利的地方加以强化,不利的地方避开,而对方不利的地方你也要强调。
2、针对你的证据和对方的证据进行辩论
以我为主,原告就要主张自己的证据完全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对方的答辩不成立。被告就要主张原告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应该承担责任,对方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再次强调有利的证据,重要性从大到小。
3、针对法官问的问题进行辩论
法官问你的问题、问对方的问题,都是很有用的,都很有章法的,基本都是问的事实(当事人要注意回答,防止多说话、说错话)。特别是一串起来,基础事实的疑点可能就有突破,也代表了法官的裁判结果的方向。所以,你要重点回应法官问的问题,对你有利的问题答案你强调,对你不利的你避开,而对对方不利的问题答案(包括对方自己回答的话),你也要强调。
二、法庭辩论最后:
综上所述,对方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或者原告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该承担x责任;被告说: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方应该承担责任,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如果法庭辩论时:
A、你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说,或者你还需要再想想,那就说庭后5日内提交辩论意见。
B、如果你真没有什么想说的了(但建议法庭辩论还是说些话,珍惜法庭上说话的机会):
A、那原告就说:坚持诉讼请求和质证意见
B、那被告就说:坚持答辩意见和质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