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有犯罪记录后,将对个人以及其子女有哪些不利影响?这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被咨询当的问题,也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罪记录确实会对个人、子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比如入党、参军、报考军校、考公务员、考取教师资格证等会受到限制。
那么,哪些情况下会有犯罪记录,哪些情况下不会有犯罪记录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也规定,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由此可见,是否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有罪,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一个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必然不会存在犯罪记录;一个人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未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有罪的,也不会存在犯罪记录。
此外,关于是否会存在犯罪记录这个问题,还存在如下几种情形容易产生疑问。
被判缓刑是否会有犯罪记录?
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定罪量刑,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依照刑法之规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人。也就是说,倘若犯罪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被宣告缓刑的,那么就不要去坐牢。
虽然被判处缓刑的人不要去坐牢,但是缓刑判决也是有罪的判决,只不过因为犯罪行为人满足了法定的实施缓刑的条件而不被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所以,一个人即使被判缓刑,也会存在犯罪记录。
被判免予刑事处罚是否有犯罪记录?
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是因满足法定条件而免除刑事处罚,所以免于刑事处罚免除的只是刑事处罚而已,并不代表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实际上还是有罪判决。既然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为有罪,那么即使未受到刑事处罚,也会留下犯罪记录。
检察院不起诉有犯罪记录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对一个人确定有罪。
既然人民检察院对一个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那么就意味着这个人不会被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并要求人民法院定罪量刑。
因此,检察院不起诉说明行为人并未被定罪,也就是无罪之人,自然也就不会有犯罪记录。
事实上,即使一个人涉嫌犯罪并被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之前,这个人也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办案机关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或审理、撤回起诉是否有犯罪记录?
办案机关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或者审理、撤回起诉等,无论基于何种法定理由,都不属于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有罪的情形,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之规定,都不会存在犯罪记录。
未成年人犯罪有犯罪记录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犯罪记录会被封存,一般不会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同时《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也规定,在单位或者个人查询时,若被查询的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则受理查询的机关应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此,未成年人犯罪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对外不会有犯罪记录;若未成年人犯罪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会有犯罪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冤假错案会有犯罪记录吗?
冤假错案被纠正之前,由于存在人民法院确认有罪的生效裁判,即使该生效裁判是错误的,在该错误的生效裁判被依法撤销之前,还是有罪的生效裁判,那么就会存在犯罪记录。
一旦冤假错案得到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得到撤销,人民法院作出新的宣告无罪的生效裁判之后,那么因错误裁判而产生的犯罪记录就会被消除,被平反昭雪之人自始就不会存在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