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指公民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一般而言,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基本权能:
一、隐私隐瞒权
隐私隐瞒权,又称保密权,是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例如:健康状况、财产状况、婚恋家庭、性生活等信息的保密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刺探、公开和传播。
二、隐私利用权
隐私利用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三、隐私支配权
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可以公开部分隐私,准许他人查知自己部分隐私,例如: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允许医生对检查身体隐秘部位,了解生活习惯等。
四、隐私维护权
隐私维护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条文中均有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