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车速的问题,只要交通事故任何一方不存在超速的前提下、速度快慢不作为交通事故的判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依据为(有无过错、谁该让谁、谁有道路优先权)、等作为主要依据,而行车速度快慢与本身事故责任大小划分无直接关联。
道路转弯三原则:
A、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
B、经过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两车都直行时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
C、相对方向行车时,右转弯车须让左转弯车先行。
再说无接触交通事故定义、无接触≠无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并不以车辆是否接触作为判定标准。具体来说“无接触交通事故”是指在发生事故时、当事双方车辆或车辆与行人没有发生实际性的物理碰撞,一方由于躲避或措施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对方责任判定依据:主要取决于司机有没有过错行为、过错行为是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
其实交通事故发生的起因大多为车辆驾驶人观察注意力不够、思想不集中所导致,极少数为车辆本身因素造成。所以大家在行车过程中多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才是重中之重、了解事故判定依据之后警惕性自然会加强、处理起纠纷来也会得心应手,也只有这样才能将安全隐患彻底扼杀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