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支付的原则,是保证薪酬支付以充分起到激励作用,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要求。概括起来有六个方面:
一、薪酬支付及时性原则。
月薪必须每月支付一次,并且时间要相对固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员工解释清楚。员工的薪酬不是企业的施舍,是企业对员工的负债。
二、薪资支付的现金原则。
即支付给员工的基础工资、奖励工资、附加工资,只能采用现金的形式发放,不能选用企业股金或者企业产品的形式。
三、薪资支付的足额原则。
这就是承诺的薪资必须按时间约定,足额支付,不得有任何截流。在现实中,有些企业只按一定比例发给员薪资,剩一部分承诺在未来的某一天兑现。卓林保个人社保缴纳。
四、薪资扣除的约定原则。
在企业管理中,对员工的某些行为,要进行惩戒性罚款是必不可少的,诸如旷工、迟到和缺勤要扣除一定数额的基础工资、奖励工资和附加工资。但这种扣除都必须事先有明确的约定,并让每个员工都熟知这种事先的约定,不得有任何暗箱操作,或者事后任意追加。
五、福利享有的绩效挂钩原则。
即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等福利的享有,要求必须事先在支付比例、支付方式上做出规范约定,并与绩效考核挂钩,明确绩效考核得分与员工福利保险享有数量和享有比例。
六、薪资预支的担保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不会允许随意地预支工资,但是这又不能一刀切。每个员工面临的问题多种多样,如果对薪资预支做出过死的规定,就会让员工感到企业缺乏人情味,难以把企业作为自己的依托,进而降低对企业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