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时的一种惩罚性的赔偿,是违法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其目的是惩罚性。
一、经济补偿金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6条: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提醒:此种情形下必须是用人单位未存在过错,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因以下非劳动者过错的原因,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律师提醒:如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4.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之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提醒: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虽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续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劳动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除此之外,如果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因法定事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因上述两项法定事由出现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事实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