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的法律知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基数,其标准应当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低于平均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违法。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上述各项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