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目的,在讲立法目的之前,先来了解一个小案例,这1993左右,河南的王女士当时是有一个会议纪要的纠纷,纠纷判决下来之后,她没有立刻选择行政诉讼等相应的司法途径,而是选择通过信访的途径一直去解决这个纠纷。
直到前几天来我们律所的时候,该纠纷还是没有获得解决,所以我们律师觉得很疑惑,为什么一些行政纠纷发生之后,很多当事人都是通过信访的方式。王女士也告诉我们原因,当时九三年的时候还不知道有民诉官这个事情,后面知道了,民诉官之后又不敢去诉,总觉得像老百姓去起诉行政机关怎么能够获得胜诉呢?
我们律师团队的律师了解这个事情之后,觉得很遗憾,也很惋惜。其实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很多的当事人,尤其是我们的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过程中,不知道相应法律的立法目的,也不知道这些立法目的是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权益,从而没有用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讲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它的立法目的就是站在咱们老百姓的角度考虑的,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从而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第一条很清晰地看到这个条例的侧重点在于维护咱们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个条例的前身《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它的重点就在于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大家可以从法律的变迁能够看出法律会更倾向于保护咱们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的过程中,千万要学会用法律的途径,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去保护咱们的合法权益,不要再采取相应的信访或者一些其他的非司法的途径,反而不利于咱们自身的维权。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