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朋友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也提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从而我们可以得知,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是当地村集体的,使用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大家所说的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哪些人可以继承?
答:1、子女
农村父母去世以后,一般来讲父母享有的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但是因为宅基地上有房屋,不论子女的户口是否是本村的,都可以由他们的子女依法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使用至房屋不在为止。但是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只能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进行翻新、修缮、重建等。
2、亲属
农村有一些孤寡老人,会在晚年的时候过继同辈兄弟中的孩子来照顾自己生活起居,而老人去世后,房子就可以由这个人来继承。如果老人没有近家门的亲属的话,远一点的亲戚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由老人和村集体组织都同意,才能搬来照顾老人的生活直至老人去世后继承老人留下的房产。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老人没有什么亲戚的,一直独居生活,那么晚年可以由村集体派人来照顾,老人去世以后,房子和宅基地都会被村集体直接收回。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这种情况下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女儿出嫁后,户口已经外迁的,这种情况下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但是原本的房屋不能翻建或者新建,顶多只能维修加固一下。等到房子倒塌的那一天,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的户口没有外迁,仍是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就可以将宅基地确权到自己的名下,也可以重新盖房子或者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村民。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继承?
答:1、如果已经办理分户且拥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么根据现在的“一户一宅”原则肯定是不能继承的。
2、现在农村宅基地资源还是比较紧缺的,如果已经分户又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是不能继承的。
3、如果宅基地本身属于违章建筑也是不能继承的。简单来讲,就是未经当地村集体组织允许私自在空地或者是违法在耕地上建造了房子的,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会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更不用说继承了。
4、如果已经不属于农业户口,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且房屋不能进行翻修、重建。
5、农村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五保户等,因为子女长期不在家无人赡养的农村老人,最后被划为五保户,由村里人供养。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会直接被当地村集体收回,子女不得继承。
6、闲置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宅基地或者是长期无人居住房屋已经倒塌的宅基地,都会被村集体直接收回,子女不得继承。
7、宅基地使用也是有面积规定的,土地确权过程中,超出的部分并不会被确权,也就不能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