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其实就是诉讼,在我国具体包括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而无论是打哪一种官司,其流程基本上是一样的。通过打官司,能够解决我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纠纷,从而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接下来,就打官司程序的问题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打官司的程序
诉讼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它是一个非常严肃也非常严谨的一系列诉讼行为。在此简要介绍以下几个要点:
1、 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 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 开庭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 判决(或调解)
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为签收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且不可以上诉。
注: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二审 【非必须】
如果一审的判决结果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③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6、 再审 【属于“非常程序”,只用于例外情况下的救济】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如果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期限均按原审程序规定进行。
7、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只是诉讼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在整个诉讼中还有很多诉讼行为需要注意,比如举证期限、提出反诉以及申请鉴定和证人出庭等等,这些细节至关重要。“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诉讼中是很恰当的。
二、打官司需要多少时间
接到法律咨询,一些当事人会急切地问,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打官司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时候会需要很长时间,那么民事官司的审理期限到底有多长呢?
以民事案件为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6个月内审结。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到之日止。如果普通程序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什么样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什么样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呢?
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其他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而劳动争议的官司在我国的法律上设置了仲裁前置程序,就没有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是不能直接进入法院的,那么,审限上就需要增加四十五天到六十天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