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如何办理手续?离职手续这一关系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也可能会不再续签或者劳动者自己提出不再续签,从而终止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提出是否续订的通知,劳动者同意续订的,续签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情况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劳动合同未到期离职或解聘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也可以自行离职,或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