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车子一般都有交强险,在车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对第三方(本车上的人除外)造成损失的,包括人伤和财产损失,无论车主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1、车主在事故中需要承担责任,那么这个时候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0.2万元。
2、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任,那么这个时候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100元。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比如以下四种情况,如伤者急需抢救,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范围内,可以提前垫付。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但是有了交强险,不是意味着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造成的损失和费用都能够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的,交强险不会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