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已经跟各位分享过民事起诉状的结构以及组成要素等相关撰写经验,今天跟各位展开讲讲笔者在撰写民事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模块时,一般会遵循哪些起草思路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构成要素,事实与理由是由“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这两部分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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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不建议作为撰写参考。
一、案件事实
1. 案件事实应当围绕着诉讼请求展开,与主张无关或者容易混淆的事实一般不建议写入起诉状中。
2. 事实部分的编写尽量与证据排列顺序及分类相对应,事实与证据相结合,相互呼应,可以使阅览人在浏览事实与理由部分后,查看证据清单时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对照效果。
初入行撰写民事起诉状初稿时,笔者会在针对某一事实后,标注“见证据X”,后来发现如果事实与理由的篇幅比较长,可能会影响整体阅读的效果,所以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考虑是否进行标注。
3. 对于没有与证据相匹配的要件事实或者重要事实,可能时对方抗辩的突破口或者法院考虑是否采纳的重要关键点,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所以此时当事人可以提前考虑或者寻找其他证据以支撑事实的描述。
4. 案件事实可以包含主体来源、权利来源、救济来源和内容来源等多项描述,涉及多个事实的,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展开。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中,可以说明出具借条(权力来源),出借人(主体来源),借条内容(救济来源)等等要素;如果出现多次出借款项,可以按时间顺序一一进行说明。
二、起诉理由
起诉理由比较容易理解,如果涉及金钱债务,一般是拖欠款项,未足额支付,逾期支付等;如果涉及不动产买卖,有可能是未履行交付义务,没有协助办理过户登记,交付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描述提起诉讼的真实理由。
一般在“事实与理由”模板的结尾处,也可以加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