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可以再起诉。人民法院审查案件后,符合起诉的条件,并且没有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一、裁定驳回起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1、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请求后,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并且没有民事诉讼法不予受理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

二、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主体不适格。

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2、被告不明确。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请求后,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并且没有民事诉讼法不予受理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驳回起诉再审如何处理

一、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二、对再审裁定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对二审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

五、信访途径

区别

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1)
上一篇 2022年6月9日
下一篇 2022年6月9日

相关推荐

  • 太原从零开始创业,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老板被认为是实现财富自由的最快途径。然而,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创业是一个从零开始的过程。今天,就来谈谈太原从零开始创业,太原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律师文集 2秒前
    0
  • 榆林公司注销时股东应该到场吗?

      有很多人会问道,榆林公司注销时需要股东到场签字吗?公司注销,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签字,提交有所有股东签字的文件可以。   榆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榆林公司…

    律师文集 3分钟前
    0
  • 苏州吴中区卫生许可证在哪办?

      办理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大街8号 一、 苏州吴中区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新办)》内容须完整、准确;加盖单位公章。   2…

    律师文集 13分钟前
    1
  • 苏州高新区注销公司如何办理注销

    苏州高新区公司注销怎样办理注销   苏州高新区的企业在申请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

    律师文集 22分钟前
    1
  • 工业园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 工业园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的地点   苏州市工业园区凤凰东路37号 二、 工业园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找代办的好处   1、流程短   熟悉办理流程,大大节省办理时间 …

    律师文集 31分钟前
    1
  • 榆次注销公司应准备哪些材料?

      随着中国称之为“公共企业家精神、民族创新”创业高潮,国家的优惠政策下,工商注册过程越来越简单。一些新的创业公司也越来越多。虽然注册公司的数量一直在上升,…

    律师文集 43分钟前
    1
  • 商洛分公司注销时应办理清算吗?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当总公司注销时,分公司同样面临注销的命运,在商洛分公司清算注销账务处理方面,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注销程序中的相关规定来…

    律师文集 56分钟前
    1
  • 榆次注销公司之后名称还可以使用吗?

      榆次注册公司起名十分重要,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更容易被消费者认可,不过确是一个麻烦事,里面会涉及到侵权,对于一些榆次注销的公司名称,我们可以使用吗?   1、公司被撤销满3年;  …

    律师文集 1小时前
    1
  • 太原注册公司和注册工作室有什么区别?

      在太原注册公司和注册工作室有什么区别?公司和工作室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注册程序,以及他们的目的。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两者的具体区别。   注册公司是指在政府机构注册的公司…

    律师文集 1小时前
    1
  • 宝鸡金台区营业执照变更如何办理手续

      宝鸡金台区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业务对于创业注册开公司的老板来说经常发生,企业不同发展时期常常需要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一些信息,常见到的变更项目有例如:公司营业执照名称变更、…

    律师文集 1小时前
    2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