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非法侵占或挪用国有财产的可能构成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对此类犯罪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那么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侵占或挪用的是私人公司的财产是否构成犯罪呢?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
那么公安机关对涉案资金的追诉标准是多少呢?
首先依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贪污或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依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就本单位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5千元以上或挪用1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侵害私有企业财产行为的保护力度更大一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老的规定标准明显不再适合社会现状,因此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进行了修改,其中关于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追诉标准均调高到了3万元,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起刑点高度达到了一致,该最新标准将于2022年5月15日开始适用。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公安机关越权办案,插手普通的经济纠纷案件,对此公安部三令五申要求公安机关不得以其他名义和借口插手经济纠纷案件,越权办案;
导致近些年某些地方公安机关人员往往在遇到这种职务经济犯罪时,对企业的报案并不积极受理,以属于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要求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有些犯罪嫌疑人也借此逃脱了法律制裁,没有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客观上也助长了一些嫌疑人的犯罪气焰,但总的来说,我国法治社会体系越来越健全,打击犯罪的力度也会越来越大。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就本单位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或挪用进行非法活动3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结尾给相关人员一个重要的建议: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给相关企业一个重要的建议:首先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批、审计、审核制度,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咨询律师,依法组织证据,及时向司法机关告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