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自己的哥哥是五保户,已经过世,但是他在银行发的粮食种地补贴大约1000多元没有取出来,是否需要公证?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要求: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具体限额由各地方公证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项规定的最高限额内确定具体标准;(二)申请继承的遗产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账户内的资产、职业年金等财产;(三)申请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四)申请人保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申请人的承诺书; (六)与申请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2021年1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银保监办发〔2021〕18号《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账户内存款及该行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余额合计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无需提交继承公证书,持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提取。进一步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提取手续,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
本案例中,弟弟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符合《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的规定,故需要办理继承领取该笔存款的法定继承权公证,需持以下材料到公证处办理:(一)办理人的身份证;(二)被继承人(哥哥)的死亡证明;(三)哥哥在银行开立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四)载明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五保供养协议》;(五)申请人的承诺书; (六)其他与申请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