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租赁合同司法解释2021(民法典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房屋,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将房屋转移给承租人进行占有、使用,出租人可以因此获得相应的租金,但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呢?

一、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为2020年12月23日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民法典租赁合同司法解释2021(民法典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二、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如何确定承租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的,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可以优先成为承租人,随后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可以成为承租人,最后合同成立在先的可以成为承租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在一个房屋上存在多个房屋租赁合同的,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人可以优先获得承租权。

租赁房屋租赁方死亡怎么办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依法变更或者终止。

(四)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前款第(二)项规定中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

租赁物损坏责任如何承担

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通过上面的内容介绍就清楚了吧,我们要知道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其他人也有权继续租赁房屋,在法律上也能得到相应的支持,不过这些都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0)
上一篇 2022年12月7日 下午12:38
下一篇 2022年12月7日

相关推荐

  • 建筑一级资质转让多少钱

    建筑一级资质转让多少钱 建筑一级资质是指建筑企业具备承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的能力,是建筑行业的最高级别的资质。建筑一级资质的转让是指建筑企业将其资质证书和相关权益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律师文集 1分钟前
    0
  • 转让施工资质有什么步骤

    转让施工资质有什么步骤 施工资质是指施工单位具备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是施工单位参与建设市场竞争的重要条件。施工资质的转让是指施工单位将其拥有的某一项或多项施工资质转…

    律师文集 9分钟前
    0
  • 西藏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转让如何办理

    西藏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转让如何办理 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是指具有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的总承包能力,能够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的全部或大部分工作的资质等级。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在电力市场中…

    律师文集 19分钟前
    1
  • 二级房建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手续

    二级房建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手续的意义和注意事项 房建工程企业资质是指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的资格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业务范围…

    律师文集 30分钟前
    1
  • 钢结构施工二级企业资质办理哪里靠谱

    钢结构施工二级企业资质办理   钢结构施工属于国家重点领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因此,企业需要具备严格的资质要求,以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钢结构施工二级企业资质是企业在钢结构施工行业中…

    律师文集 41分钟前
    1
  • 重庆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转让如何办理

    重庆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转让如何办理 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是指具有从事电力工程建设活动的能力和条件的企业所获得的资质等级,该等级是电力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最高等级,具有承接全国范围内各…

    律师文集 46分钟前
    1
  • 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转让多少钱

    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转让多少钱 建筑公司一级资质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国家建设部门注册的最高等级的资质,具有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能力,是建筑业的金字招牌。一级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竞…

    律师文集 50分钟前
    1
  • 河北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转让如何办理

    河北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转让如何办理 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是指能够承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是电力行业的最高级别的资质。拥有这一资质的企业可以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电…

    律师文集 58分钟前
    2
  • 市政三级资质购买费用是多少

    市政三级资质购买费用是多少?   市政三级资质在企业准备购买的时候,需要准备的购买费用大概在十多万元起,与资质的具体情况,当地的资质行情,以及整个市场行情有很大的关系。市政三级资质…

    律师文集 1小时前
    1
  • 三亚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转让流程及费用

    三亚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转费用多少钱?   当前三亚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般价值在1300万到1850万不等,具体也要根据您实际需要的总承包资质的专业类型而定,还有就是不同地区施工总…

    律师文集 1小时前
    1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