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是指一方为保证他方民事权利的实现,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关系(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民事责任不等于民事义务,义务是责任的前提,即,没有义务就不存在责任。 履行民事义务是社会倡导和鼓励的行为,民事责任的承担则体现了社会对民事义务不履行的谴责。
可知,民事责任=民事义务的不履行+由此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的简单分类
1、缔约过失责任
2、违约责任
3、侵权责任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为: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缔约过失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 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2)债权人过错;
(3)合同免责条款的约定。
-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侵权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行为人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一般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1)受害人过错;
(2)第三人过错;
(3)不可抗力;
(4)正当防卫;
(5)紧急避险;
(6)受害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无效免责条款:(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特殊侵权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