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停业执照办理指南
一、 申请设立注销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在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消费运营场所运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运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6、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消费运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答应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安康合格证。
(2) 从事清真食品消费运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获得《刻字业平安答应证》、《特种行业答应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文娱、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平安答应证》;
(5) 从事烟草制品运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获得《烟草专卖批发答应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 注销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注销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契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停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 注销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注销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注销大厅审批核名;
3、 依据规则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注销。
四、 注销费收费规范
根据国度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规范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则:
1、 个体工行户开业注销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注销、换发停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卦手续注销,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 个体工商户因停业执照丢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停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停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本钱费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