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如何变更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指具有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能力的企业所具备的资质等级。该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如果企业需要变更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原因
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况,需要办理资质证书的变更手续:
(1)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2)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
(3)企业需更换或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变更程序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办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变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
(1)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原资质许可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结果在15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如果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原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3、变更材料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企业办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变更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3)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