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主创业补贴条件是什么(深圳自主创业扶持办法)
一、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10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10000元、合计不超过10万元给予初创企业补贴(以同一初创企业申请初创补贴的合伙人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0人)。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
二、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件: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提供1项或3项,中国台湾居民提供2项或3项(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人员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查询公安部门的申请人身份认证信息。
(三)银行出具的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单位盖章);
(四)纳税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初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导出复核后的信息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丧失补贴条件的情况的,视为复核通过;复核通过的予以支付。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并告知申请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深圳地区申请创业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创业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规定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如果同一领创业补贴的主体同时具有多个创业项目的,申请领取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规定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一次性创业补贴规定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二、深圳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的对象为没有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范围,以及其在深圳市地区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且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初创立企业。
本办法中所提到的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深圳市的一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中毕业的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深圳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华律网公司注:普通高校即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指的是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即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5、随军家属;
6、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