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溪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机构和依据
玉溪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机构是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玉溪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玉溪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范围和条件
玉溪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加工、食品包装、食品储存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食品生产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仓储设施;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必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能力;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使用、储存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销售对象、数量、日期等信息的记录和追溯制度;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
(二)食品流通经营者
食品流通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食品流通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有与食品流通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仓储设施;
有与食品流通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与食品流通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必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有与食品流通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使用、储存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流通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流通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流通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销售对象、数量、日期等信息的记录和追溯制度;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
(三)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
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有与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仓储设施;
有与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与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必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有与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使用、储存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服务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有与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
(四)其他食品经营者
其他食品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进出口、食品展示、食品广告、食品检验检测、食品咨询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他食品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