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税局官方网站哪个(广东省税务局官网入口)

广东省国税局官方网站哪个(广东省税务局官网入口)

广东省国税局官方网站:guangdong.chinatax.gov.cn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办税人员使用电局账号实名登录“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系统”实现非接触式快捷办理涉税业务。目前提供电脑客户端、网页版及微信小程序三种渠道: 

1.电脑客户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首页->纳税服务->软件下载”模块,下载安装“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系统”; 

2.PC端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以下网页地址办理:https://www.5stax.com/vtax/index_pc.html#/; 

3.手机端用户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VTAX”登录“VTAX远程可视办税系统”办理。 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的“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下载《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系统安装程序及操作手册》查看。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操作指南

一、登录系统

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自然人选择以“自然人业务”登录进入系统

企业选择以“企业业务”登录进入系统

二、进入功能菜单

自然人进入功能菜单

在办税桌面【我要办税】栏,点击【事项办理】。

选择“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进入功能菜单。

企业进入功能菜单

在办税桌面【我要办税】栏,点击【发票使用】。

选择“承租自然人不动产受托代开发票”进入功能菜单。

三、新增申请

点击“新增”,查看监控提示。

点击“确定”后,阅读《发票使用风险提示提醒》等提示提醒。

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代开发票申请页面。

1、代开发票类型

系统默认选中的代开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确需申请专用发票的,则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动产信息

若申请人之前已办理过不动产租赁合同信息采集或不动产租赁业务代开发票的,可点击“选择不动产信息”,选择历史办理的不动产信息,再次申请代开。

若申请人第一次办理,则需填写不动产相关信息。

【填写说明】

①不动产类型:有注明“住宅”的房产证请选择住房,其他按实际选择非住房或空地。

②土地等级:按规定填写。

③租赁占地面积:合同或产权证书有注明或体现楼层数的(如六层、606房等),实际占地面积=总租赁面积数/楼层数。

④不动产坐落详细地址:请与合同地址保持一致。

3、办理信息

【填写说明】

①申请人类型:可选择出租方、承租方或代理人。

②领取方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选择大厅领取或邮寄。

③代开税务机关:请根据不动产坐落地址选择对应的机关。

④接收短信号码:用于接收审核结果短信。

4、承租方信息

根据“申请人类型”由系统自动带出或由纳税人自行填写承租方信息。

5、出租方信息

根据“申请人类型”由系统自动带出或由纳税人自行填写出租方信息。

按租赁合同填写不动产租赁期起止期间、本次代开租赁月份起止期间,以及租赁合同总金额。

6、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明细

系统根据房屋出租信息自动生成服务明细,申请人需要在“含税销售额”栏中填写本次代开的租赁金额。

7、税费明细

系统根据房屋出租信息和本次代开的租赁金额,自动预计算本次代开应缴的税费,具体缴款金额应以税务机关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8、附送资料

【填写说明】

①申请人应上传不动产证书/无产权声明、不动产租赁合同等电子文件。

②没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需要上传无产权声明,无产权声明请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③合同注意要有租赁期限、金额、地址、面积、双方签字或盖章等要素。

④申请人以承租方、中介代理人身份申请代开,还应上传委托授权书。委托书的委托方对应出租方本人,被委托方对应申请人(自然人或单位),双方签字或盖章。

⑤收款人请填写出租方姓名,复核人请填写其他人姓名。

9、其他信息

若申请人已通过其他方式缴纳了租赁合同相关税费(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或印花税等),可上传已缴纳相关税费的完税证明,并在“特殊说明”栏中进行说明,税务机关核实后于审核申请单时将取消征收该相关税费。

四、申请授权

(以承租方、中介代理人身份类型申请的需要进行这一步骤,以出租方身份类型申请的可以直接进入下一步骤)

申请人完整填写申请单信息后,可保存并申请授权。

点击“申请授权”后,可点击“生成授权二维码”。

申请人将“二维码”发送给出租方,出租方可使用微信扫码,通过登陆“粤税通”小程序进行授权。

或出租方也可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办税桌面【我要办税】栏-【事项办理】,进入“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身份类型选择“委托人”,点击“查询”,可查询待授权的代开发票申请。

查询到待授权的代开发票申请记录后,点击“确认授权”。

系统会显示确认授权的确认页面,选择“是否相符并准予授权”以及“授权范围”。

“授权范围”建议选择“针对此不动产,授权申请人在授权期间内多次代开……”

五、提交代开申请

出租方身份申请:完整填写申请单信息后,可保存并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单后将进行受理审批。

承租方或中介代理人身份申请:出租方确认授权后,承租方或中介代理人即可提交申请单。

六、缴纳税款

审核成功后,申请人可缴纳代开房屋租赁发票应缴税款。

系统支持银联支付、微信支付及支付宝支付等多种缴税方式。

七、获取发票和完税证明

缴纳税款后,若申请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人可自行开具、下载电子发票PDF文件;若申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将按照申请单填写的领取方式交付发票。

完税证明可由出租方在【我要办税】-【电子税票】-【完税证明表格式】,选择所属日期起止,点击查询,选中记录即可下载保存或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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