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浙江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是指在浙江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一定的资质等级和条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以下范围的工程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山工程、农林工程、特种工程等单项或专业工程承包业务。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山工程、农林工程、特种工程等单项或专业工程承包业务。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山工程、农林工程、特种工程等单项或专业工程承包业务。
浙江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要申请浙江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管理、经营人员,其中:
3.注册建造师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
4.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不少于10人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5.具有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不少于20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
6.具有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不少于30人具有相应专业的初级职称。
7.具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8.具有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不少于6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
9.具有初级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不少于9人具有相应专业的初级职称。
10.具有高级职称的经营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11.具有中级职称的经营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不少于4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
12.具有初级职称的经营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不少于6人具有相应专业的初级职称。
13.企业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其中:
14.具有5台以上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钻机、打桩机、混凝土泵车、塔吊、自卸车等。
15.具有10台以上的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如振动夯、平地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钢筋弯曲机、钢筋剪切机、钢筋绑扎机、砂浆喷涂机、油漆喷涂机、电焊机、气焊机、切割机、钻孔机、开槽机、磨光机、抛光机、打磨机、吊篮、升降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