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变更税务登记怎么操作)

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变更税务登记怎么操作)

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三十日内,携带《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变更法人代表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变更注册资本的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开具的注册资本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变更注册地址的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公章,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过分局实地核实资料正确后发证。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所需资料包括: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执照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粘贴印花税票);

(4)企业租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8)提供企业从业人数、电话、邮编及全体股东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9)填写完整的《税务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按照上述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税务部门将老的税务登记正本、副本原件收回。核发新的税务登记正本、副本;

企业变更经营住所的需要变更相应的税务所属部门,需要在原税务部门结清应纳税款由税务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到新的所属税务部门新办税务登记证。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变更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属2018年4月1日后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

6、新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投资方、变更注册类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变外资企业提供);(变更注册类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变外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提供);(变更注册类型)

9、变更后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

10、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复印件);(增加分支机构)

11、总、分支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增加分支机构)

1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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