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组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重组后原先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而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重组后的债务如何办?
企业被重组后的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一、公司重组后对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的,方案包括了破产企业债权人债权的受偿方案,所以债务怎么处理要依据破产重整方案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二、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
在破产重整期间不能申请和解,但是,如果重整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时,可以申请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源: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度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的,方案包括了破产企业债权人债权的受偿方案,所以债务怎么处理要依据破产重整方案而定,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