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
申请报告;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3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5办公场地证明;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程序(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行
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行政许可总时限:20工作日注意事项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需要注意是:三个专业人员苏州各区要求不同,很多区需要毕业证原件出示,股东里面不能有任何外资成分,办理之后每月都要登陆电子系统报送资料